首頁 機構類型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經營管理臺北市大同發展中心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經營管理臺北市大同發展中心 加入比較清單加入追蹤清單 分類: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描述 1.設籍本市半年以上之0至6歲之依法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另接受部分時制療育訓練者需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發展遲緩證明,同一服務時段最高服務人數15人(含日間托育9人、部分時制療育訓練6人)。 2.設籍本市半年以上之年滿18歲未滿65歲,依法領有中度以上智障及合併智障之多重障身心障礙證明者,同一服務時段最高服務人數為20人。 3.同一服務時段總人數至多為35人。 相關商品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財團法人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新北市愛智發展中心 加入比較清單加入追蹤清單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社團法人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辦理新北市慈芳關懷中心 加入比較清單加入追蹤清單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財團法人心路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新北市愛兒兒童發展中心 加入比較清單加入追蹤清單 財團法人友好公益基金會附設新北市私立友好潛能發展中心 加入比較清單加入追蹤清單
1.設籍本市半年以上之0至6歲之依法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另接受部分時制療育訓練者需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發展遲緩證明,同一服務時段最高服務人數15人(含日間托育9人、部分時制療育訓練6人)。 2.設籍本市半年以上之年滿18歲未滿65歲,依法領有中度以上智障及合併智障之多重障身心障礙證明者,同一服務時段最高服務人數為20人。 3.同一服務時段總人數至多為3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