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機構類型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經營管理臺北市大龍養護中心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經營管理臺北市大龍養護中心 加入比較清單加入追蹤清單 分類: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描述 18歲至65歲(原已於中心接受服務者,如年齡已逾65歲,經中心評估後仍可於中心接受服務者,不受65歲之限制),設籍臺北市半年以上,且符合以下資格之一者: 1.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中度以上肢體障礙、智能障礙者或合併肢體障礙、智能障礙之多重障礙者。 2.持有本市身心障礙證明障礙類別為第一、七類且ICD診斷為註記【05】、【06】者。 相關商品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社團法人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辦理新北市慈芳關懷中心 加入比較清單加入追蹤清單 財團法人創世社會福利基金會附設新北市私立新店創世清寒植物人安養院 加入比較清單加入追蹤清單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新北市愛德養護中心 加入比較清單加入追蹤清單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新北市愛滬發展中心 加入比較清單加入追蹤清單
18歲至65歲(原已於中心接受服務者,如年齡已逾65歲,經中心評估後仍可於中心接受服務者,不受65歲之限制),設籍臺北市半年以上,且符合以下資格之一者: 1.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中度以上肢體障礙、智能障礙者或合併肢體障礙、智能障礙之多重障礙者。 2.持有本市身心障礙證明障礙類別為第一、七類且ICD診斷為註記【05】、【06】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