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財團法人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經營管理崇愛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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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至65歲,設籍臺北市或新北市半年以上且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中、重、極重度智障、自閉症及合併智障之多重障礙或身心障礙證明障礙類別為第一類且ICD診斷為註記【06或11】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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